相信对于每一个买房族来说,在经过精心挑选、慎重考虑之后,当你拿出好不容易攒下的积蓄,买下一套心仪的房子,收到家门钥匙、看着房产证上自己的名字时,那一刻的喜悦、兴奋和雀跃交杂在一起,可以说是,激动得不要不要的。
尽管后续可能还有月供还款、水电账单、房屋管理费balabala的,但毕竟“觉得是”,“自己的房子”…咬咬牙供着,一切也都值得。
看到这里,大家伙儿可能注意到了小编上面使用的双引号,是不是笔误了?还真不是!
因为小编今天要来跟大家讲的一个真实例子,用惨痛的经历来告诉大家:
“你觉得的”,不一定是真的;“你的房子,不一定是你的房子”!
大家是不是有点被绕晕了?别急,且听小编慢慢道来…
华人留学生回趟国,海外房子被陌生人偷偷卖了?!
事情还要追溯到2017年。
当时正在加拿大留学读书的中国留学生Moffy Yu,在多伦多央街一栋名为Aura的大楼里,全款买下了一套两房公寓。
就这样,没有房贷压力、平时只需要付付水电网等bill的Yu,一边读书,一边享受着美好而平静的海外时光。
直到2019年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,这样的生活被突然按下了暂停键。
因为个人的原因,Yu选择暂时先回国。
而考虑到之后还要回加拿大继续学业,因此回国前,Yu并没有将公寓出租或转卖。
于是乎,人在中国的Yu,每月依旧支付着和房子相关的各种杂费;远在加拿大的公寓,成了无人居住的闲置房。
殊不知,这正是Yu噩梦的开始……
Yu回国后的头三年,每个月的扣费顺顺畅畅,各种bill扣款在账单上,整整齐齐。
一直到2022年的7月,Yu突然发现,本该按时自动扣费的账户上,竟然安安静静地,丝毫没被划走一分一毛。
“难不成银行大发善心不要钱了?还是我账户出什么问题了?”
我们都知道,以银行的精明调性来看,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…
而实际上,的确银行没有大发善心,的确Yu的账户也出了问题,然而更可怕的事情,还在后头!
人在中国的Yu,无奈之下只好委托还留在加拿大的好友帮忙查一下情况,可这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。
Yu的身份被盗,个人信息、资料被盗不说,连她的公寓,也被“盗”了!
房子+存款共计至少130万澳币的财产,一夜之间归零,这样的打击,小编简直想都不敢想,更何况是火烧眉毛、焦急如焚的Yu。
事发后,Yu第一时间报了警,可案件的推进,却比想象中得要更难。
警方、保险、银行相互踢皮球,谁都不愿担责,盗匪更是狡猾多端,逼得Yu找来了私家调查员,好不容易找到了两个疑似盗匪,Yu立马把调查的资料发给警方,然而案件依旧如石沉大海一样,没有半点回应。
但实际上,这样的事,像Yu这般绝望的人,还不止她一个。
据Global News的报道称,单单在多伦多发生的产权欺诈案件,就有多达30多起。
尤其是那些全款付清、没有贷款、没有自住也没有出租、房主长期在海外的房子,最容易成为盗匪眼中的目标。
特别是在疫情爆发的这几年,很多本该当事人亲自见面处理或签署的文件,都在线上,通过虚拟方式完成,这就给了盗匪可趁之机,也让“偷偷转卖他人房产”这种离谱的事,变得轻而易举。
而且不单单是在加拿大,在澳洲同样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,闹心程度,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…
澳洲华人夫妇的房产被强占!警方表示:这合法!
因疫情无法返澳的夫妇刘某(Di Liu,音译)和黄某(Liying Huang,音译)做梦也想不到,自己在准备返回澳洲之前,收到了来自邻居的噩梦短信。
短信里他们的邻居称:“有个无耻的陌生人从7月份开始就霸占了你们家,他看到家中一直暗淡无光,就擅自搬进去居住了。”
收到消息的夫妇一时间还没有搞清楚状况,但受疫情影响没法立马返澳的他们,报警之后,也只能干着急,祈祷事情不会像他们想的那么糟糕。
据了解,刘某和黄某的住所位于墨尔本Hawthorn East,Hawthorn East位于墨尔本中央商务区以东7公里处,算是澳洲的豪宅区,房价中值超过200万澳元,接近900万人民币。
住在这样的豪宅区,刘先生一直奉公守法,按时缴纳房产税。他做梦也没想到,还会发生房子被人强占的事。
令他更没有想到的是,面对这样是非对错已经非常清楚的事情,警方却表示无能为力?!
警方称, 当他们赶到现场时,侵占者依旧呆在刘某的家中生活。
但警方却表示,闯入者是合法的,自己无法驱逐此人。
“我在得知消息的第二天打电话给了维州警方,他们最初告诉我无能为力,因为在澳洲这不是违法行为!我应该尝试协商租赁协议!我简直不敢相信,居然有人未经允许就可以留在我家,这也太荒谬了!”
不仅如此,侵占者还“杀人诛心”,在门口贴上了一个告示,告示上声称,根据澳洲法律,自己拥有在房屋内居住的合法权利,其他人未经其许可进入该房屋,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告示中显示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。
“这些权利使占用者有权安静地享受财产,而不受其他人的排斥。”
他还在告示上表示,任何未经他许可进入该房屋的人都将“构成非法侵入”,并面临罚款或最多六个月的监禁。
不但贴出了告示,侵占者还用实际行动表达了对这间屋子的占有欲。
他更换了门锁和车库卷帘门上的电机和遥控系统,将自己的车停在了刘某家的车库内。
房屋的一处窗户也被打碎,方便他的宠物猫可以随意进出。
也正是由于“逆权侵占”的存在,警方也表示对此毫无办法,“没有法院的命令,我们不能做任何事情”。
好在法院最后接手了此案,并在2021年8月18日当天,将侵占者赶出了刘某和黄某的房屋。
但是,侵占者给房屋留下的损坏,预计将花费这对夫妇数千澳元来修复。
看到这里,有人可能会问了,什么是“逆权侵占”?这么无赖的条款,怎么又会合法?
首先,“逆权侵占”是指:非土地所有者如果持续侵占土地超过法定时限后,可以不经原业主同意而成为该土地的合法新业主。
这条法律的背后逻辑,就是鼓励社会不要浪费资源,即,人们不能永远占有着一个权利而从来不去行使它。
比如,维州和南澳要求必须至少15年,新州、昆州、塔州、西澳只需要12年,而北领地和首都地区则是完全禁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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