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在澳洲的华人朋友们,一定都听过这句话:“你什么时候回国呀?能帮我带点当地的xxx回来么?” 同理,从国内出发,前往海外旅游或工作的朋友,对这句话,应该也不陌生:“你去xx国么?那边的xx很有名,可以带回来当纪念品啊!” 但凡涉及到两个或更多国家之间的出行,无论是为别人,还是为自己,购买当地“土特产”,早已被视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了。 同样,但凡涉及到两个或更多国家之间的出行,行李箱里,啥能装、啥不能装,可就由不得你了。 有些东西,你要是装了,可能只是要你钱;但还有些东西,你要是真装了,可能就是“要命”了!
华人带纪念品回国,结果摊上大事了…
就在前不久,一名华人女学者从海外寄了些行李回国,本以为回国后的自己很快就能收到心心念念的包裹,可没想到,她左等右等等来的,却是一副明晃晃的银手铐。 这到底是咋回事呢?事情还要从她出国访学说起… 在自己事业领域有不少佳绩的这位女学者,此前得到了一个前往美国麦迪逊大学访问学习的机会。 对她来说,这既是一种事业上的肯定,也是一次难得的经历,自然是相当之激动的。
最近,眼看着自己访学的工作任务就快要结束了,除了收拾好所有的行李之外,购买“土特产”、带纪念品回国,自然也是她这趟出国行程中的必打卡任务。 只不过,她对于“纪念品”的理解,貌似和大多数人不太一样。 或许在她看来,现如今全球贸易往来这么密切,能代表“美国特色”的食品或用品,在国内都能买到,显得太普通了。 于是乎,思来想去,这名女学者决定给在国内的孩子带点不一样的、在国内买不到的“美国纪念品”回去:.22子弹!还是50枚!
考虑到自己回国还需要隔离,这名女学者想着,将行李打包海运寄回国,既方便省事,不用拎着走来走去,运费又便宜,于是她一股脑地,就将50枚子弹打包进了行李箱,海运邮走了。 再然后,就有了开头的故事… 包裹到达海关,一经工作人员扫描之后,所有人都惊呆了… 顺着包裹上填写的地址,海关人员找到了这名女学者,结果毫无疑问,女学者想带给孩子们的“纪念品”,全数查获;而她本人,因为触犯了法律被当场逮捕。
据芝加哥侨学网的报道称,在寄行李的时候,为了节省海运费用,她还找了另外一名不认识的华人,一起拼单打包回国。 结果那名华人就这么跳进黄河也怕是洗不清了,不仅被逮捕,协助调查期间还不得释放。 这番操作,真可谓是天降“无妄之灾”了… 至于那名女学者,大概只能扒在铁窗上留下悔恨的眼泪了。 根据《海关总署令(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、限制进出境物品表)》的相关规定,任何枪支弹药类的物品都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,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情节特别严重的,甚至可能处无期徒刑。
而这样的事例,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。 据深圳晚报报道,2019年时,就曾有旅客因携带了3件仿真枪配件、6发仿真枪子弹,被移交海关处置部门进一步处理。
再早前,一名研究生从国外购买枪弹,并将枪支拆分后分几次邮寄回国。
在过海关时被查扣,被检方以走私弹药罪提起公诉,最终获刑三年。
由此可见,无论是收件还是寄件,枪支弹药,在国内就是一个想都不用想、碰都不能碰的领域。 小编在此也提醒大家,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在危险边缘试探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 当然了,有小伙伴看到这里可能要说了,一般很少会有人带枪支弹药回国,这些都是个例。 如果说,枪支弹药是雷区的话,那么下面这些澳洲“土特产”,可以说是精准扎在了海关的雷区。
这些东西千万别带!除非你想上“失信人员黑名单”!
2018年的年初,在深圳海关,发生了这样一件事。 在忙忙碌碌熙熙攘攘的海关通行处,有一名不知所以的游客,带着满脸懵逼的表情被海关扣了下来。 原来,深圳海关的工作人员在这名游客所携带的行李中,发现了22.3kg的冰鲜鲍鱼和2.05kg的海参干货,物品总价值超过20000元人民币,并且该游客未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手续。 于是乎,这两万多块钱的“礼品”就这样被海关全部没收,除此之外,还罚了该游客一笔不菲的费用,而这名游客全程保持着手足无措的状态,他表示,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些作为礼品的“礼物”不能带回国,本想着带给亲戚朋友们尝一尝,没想到全部“充公”了。
最终,这批货品被深圳海关要求全部退运,一丝一毫都不能留在境内。 而类似的事件,同样发生在了北京海关。 一名入关的老年人因携带两磅重的干海参和若干花旗参被海关扣留,老人连忙跟海关表示,海参和花旗参是自用的,结果依旧被海关退运。 此外还有华人吃货,从澳洲带了3.16公斤的活体大龙虾回国,结果在落地宁波时,被兢兢业业的检疫犬给闻了出来! 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,检验检疫人员采用了高压灭菌后无害化处理,会灰飞烟灭,再进行填埋。可惜了一只好龙虾,死非其所。
有人可能要说了,用衣服包一包盖一盖,说不定海关就看不出来了。 但是不好意思,以海参、龙虾那独特优雅的外形,被经验丰富的海关检查人员一眼定乾坤,真的不是衣服的锅。 而且一旦被扫描出来,违法者面临的惩罚将比以往更加严重,因为中国海关真的是“罚款”、“信用”两手抓,意思就是,不但要你缴纳罚款,还要告诉全国信用系统,你违法了。
2018年上海市国检局就发布了通知,正式对入境实行信用信息记录。 一旦海参和花旗参等商品被海关查出,并怀疑携带者存在隐瞒行为,海关会将其认定为“故意瞒报、谎报、藏匿禁止入境物被依法查获”,这种违法行为会被记录在中国的个人信用记录中。 别问小编,上了政府的“失信人员名单”会有什么后果,日子总归不会太好过。 所以,各位计划回国、以及将要回国的小伙伴们,请千万看清楚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规定,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物品。 未经检验检疫的水生动物产品(如鲍鱼、海参、花胶、瑶柱等)更有可能携带水生动物疫病,危害中国养殖业及生态环境。
而花旗参、海参,同样是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入中国国境的产品。 中国海关已经发出提醒:禁止通过任何形式携带野生海参和北美花旗入境中国! 注意是任何形式。 不要以为带几片晒干了的海参就可以入境,不管新鲜的、还是风干的,在海关眼里一视同仁,没有特例。 与此同时海关还强调,一切携带违禁物回国的行为,可能会被认定为走私。没错,是走私,“走私行为”和“携带违禁物品行为”可是不同层面上的概念了。
现如今,随着疫情的逐渐平稳,各国出入境的政策逐渐放宽,不少多年没回国探望家人的澳洲华人朋友,近期可能都有回国的计划。 以往,我们经常为大家报道,入境澳洲时不能携带的违禁品,今天,小编也想来提醒大家,回国入境中国时,同样要注意,不要带中国规定的违禁品。
动物及动物产品类
1. 活动物(犬、猫除外),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、鸟类、鱼类、两栖类、爬行类、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,动物遗传物质。 2. (生或熟)肉类(含脏器类)及其制品;水生动物产品。 3.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,包括生奶、鲜奶、酸奶,动物源性的奶油、黄油、奶酪等奶类产品。 4. 蛋及其制品,包括鲜蛋、皮蛋、咸蛋、蛋液、蛋壳、蛋黄酱等蛋源产品。 5. 燕窝(罐头装燕窝除外)。 6. 油脂类,皮张、毛类,蹄、骨、角类及其制品。 7. 动物源性饲料(含肉粉、骨粉、鱼粉、乳清粉、血粉等单一饲料)、动物源性中药材、动物源性肥料。
植物及植物产品类
1. 新鲜水果、蔬菜。 2. 烟叶(不含烟丝)。 3. 种子(苗)、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。 4. 有机栽培介质。
其他检疫物类
1. 菌种、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,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,细胞、器官组织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。 2. 动物尸体、动物标本、动物源性废弃物。 3. 土壤。 4. 转基因生物材料。 5. 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、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。
华人朋友们很可能在回国时,邮寄包裹回国时会带的禁止入境物品包括:
1.奶制品 2.蛋类产品 3.燕窝 4.动物源性中药材 5.新鲜水果
希望大家都要遵纪守法,不要钻海关的空子,毕竟,在海关钻空子的成本,可是需要用个人信誉来偿还的…